1.因各种原因误缴税款,如重复纳税、用错了税种或已预收预缴了去年的应纳税额;
2.国家税收政策有一些变化;
3.因其他原因需要退税的情况;
4.在预缴税款时,不全额缴纳综合所得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6.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7.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