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鞍山鞍山市属于辽宁省,简称“鞍”,别称钢都、玉都,辽宁省辖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2.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4个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和1个自治县,总面积9255.4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鞍山市常住人口为33253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