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食品标签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凡是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2.进口食品: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其他国家和地区食品,包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并在国内分包装的食品。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接辨别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的方式就是看有包装上有没有标注原产国。而通常人们会以商品条码是否为进口条码区分,这是一个判断的误区。因为商品条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具有唯一性,并全球通行,它只表明该商品的注册地,不代表产品的实际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