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