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其理念而言,“全人教育”是一种整合以往“以社会为本”与“以人为本”的两种教育观点,形成既重视社会价值,又重视人的价值的教育新理念。这是一种理想的教育观念,也是中外教育家的一种理想追求。著名教育家、北京大学前校长蔡元培指出:“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份子的责任。”台湾中原大学多年来一直标举“育自由思考、重责任伦理、秉全人教育”的办学理念。就其内涵而言,“全人教育”首先是人之为人的教育;其次是传授知识的教育;第三就是和谐发展心智,以形成健全人格的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全人教育就是培养“全人”或“完人”的教育。就其教育目的而言,“全人教育”把教育目标定位为:在健全人格的基础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让个体生命的潜能得到自由、充分、全面、和谐、持续发展。简言之,全人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成为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和谐发展的“全人”。
2.全人教育思想的内涵十分丰富,也正因如此,学术界对于全人教育的定义至今仍无定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出现了一批有关全人教育的期刊与著作。美国的隆·米勒(Ron Miller)是当今提出现代意义上“全人教育”的第一人,创办了“全人教育出版社”并发行了《全人教育评论》(即后来的《交锋:寻求生命意义与社会公正的教育》)。加拿大的约翰·米勒(John Miller)所领导的安大略教育研究院(OISE)在全人教育课程方面成就斐然,其代表著作包括《全人教育课程》等。英国与澳大利亚等国有关全人教育的研究发展也十分迅速。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提出:理想的教育应包含人类的全部文化,理想的人应是全人,应具备全部人类的文化,即培养真(学问)、善(道德)、美(艺术)、圣(宗教)、健(身体)、富(生活)全面发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