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官职简介:开封府尹到底是什么官?开封府是什么?开封府尹的职责是什么?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府尹简介
一、府尹官职概述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
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另外,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
二、相关府尹
1、顺天府尹
顺天府尹是北京的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为正三品.
2、北京府尹
它是有着跟御史台、步军统领衙门、九门提督府等衙门有几乎相等的权限。而且,顺天府还有承接全国各地诉状的资格,相当于一个小刑部。
虽然顺天府阶层不高,很难在众多的事情上做出最后的决断,可是,顺天府尹却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的。
顺天府管的是北京的治安与政务,同时也联着六部以及上书房啊。也就是说,如果坐在顺天府尹位子上的那个官员,骨头够硬,他就有能力通过皇帝,影响、更改、甚至全面推翻众多衙门的决议。凭着一个职位的力量,能够同时插手众多中央部门的事务,而且还不算越权.
3、奉天府尹
清初,盛京地方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1人,掌盛京地方之事。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规定,由盛京将军节制。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改派盛京六部侍郎1人兼管。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又改由盛京将军兼管,府尹加二品衔,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据《光绪会典》卷74所载,奉天府所属仅有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至光绪间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
五府:锦州府、昌图府、新民府、海龙府、兆南府。
四厅:凤凰直隶厅、兴京厅、金州厅、营口厅。
六州、辽阳州、复州、宁远州、义州、岫岩州、辽原州。
二十六县:承德县、兴仁县、海城县、盖平县、开原县、铁岭县、镇安县、彰武县、东平县、西丰县、西安县、柳河县、锦县、绥中县、广宁县、怀德县、奉化县、康平县、安东县、宽甸县、通化县、临江县、怀仁县、缉安县、靖安县、开通县。
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顺天府。
开封府尹简介
开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职名,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下设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宋太宗、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其中秦王赵廷美据说也是金匮之盟约定的继位者。
一、开封府概述
开封府即是当年汴京的首府衙门。开封府初建于五代后梁,也称南衙,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历代官府中,北宋开封府规模最为宏大,天下首府,地位显赫。府尹总领府事,掌管京师民政、司法、捕捉盗贼、赋役、户口等政务。
寇准、欧阳修、蔡襄、包拯、范仲淹、宗泽等北宋名臣先后出任开封府。北宋的太宗、真宗、钦宗未当皇帝之前也曾坐镇开封府,体察民情,治理京畿。他们执法严明,清正廉洁,弘扬了“公生明,清慎勤”的功德正气,开创了“清廉刚毅,除暴安良”的官衙新政。
二、开封府尹的职责
这一职务多由皇族亲王兼任,统揽京城汴梁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国朝之制,垂拱殿受朝,先宰臣升殿奏事,次枢密使,次三司,次开封府,次审刑院,次 臣,以次升殿。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若有公事,许时请对。
实际上担任开封府尹的亲王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称“权知开封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