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秦明上梁山的原因
秦明是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一百单八将之一。因其性如烈火,故而人称“霹雳火”。祖籍山后开州。善使一条狼牙棒。
秦明本是青州指挥司的一名将领,武艺高强,使一条狼牙棒,有万夫不当之勇。人们因其性格急躁,声若雷霆,所以称他霹雳火秦明。
秦明奉青州知府之命统率军马征剿清风山寨,捉拿“叛贼”花荣。秦明来到清风山前,劝说花荣下马受缚不成,与花荣大战四五十个回合,仍难分胜负。花荣便卖个破绽,撤回清风山上。宋江、花荣以逸待劳,派其部分兵马在山头上或东或西引诱秦明。秦明是个急性子,恨不得立马将花荣擒获,于是率人马在山头上来回追逐,最后人困马乏,在一条小溪里全军覆没,秦明本人也被活捉。
古人云,兵不厌诈。两军交战,宋江、花荣设此计策,本无可厚非。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有点难以接受。宋江、花荣捉到秦明,想拉其入伙,先是以礼相待,无奈秦明不愿背叛朝庭,宁死不屈。宋江、花荣为了断其后路,强留秦明一宿。然后找了一个士兵,穿上秦明的衣甲、头盔,骑上秦明的马,装扮成秦明的模样,去攻打青州城,将城外几百户老百姓尽皆杀害,并把这些老百姓的房屋放火烧作一片瓦砾。知府不明真相,迁怒于秦明,于是将其妻儿老小杀害。秦明有家难归,无路可走,最后只得入伙。宋江、花荣设此计策实在有点太歹毒,简直是不择手段。不仅使秦明家破人亡,而且使青州城外几百户老百姓无辜遭殃。
所以秦明入伙宋江,并非心甘情愿,实属无奈。宋江为了使秦明死心塌地的为其卖命,将花荣之妹嫁与秦明,并在日后梁山英雄排座次时,给了秦明一把排名第七的交椅,远在花荣之上。
秦明的人物评价
头戴朱红漆笠,身穿绛色袍鲜,连环锁甲兽吞肩。
抹绿战靴云嵌,凤翅明盔耀日,狮蛮宝带腰悬。
狼牙混棍手中拈,凛凛英雄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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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上红缨飘烈焰,锦袍血染猩猩,狮蛮宝带束金。
云根靴抹绿,龟背铠堆银。
坐下马如同獬豸,狼牙棒密嵌铜钉,怒时两目便圆睁。
性如霹雳火,虎将是秦明。
现代读者关于秦明的争议,基本上集中在其让人难以理解的“被宋江害得家破人亡,却能迅速转而归顺宋江,而且死心塌地”一事上。原著中所说的理由之一“上界星辰契合”,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无稽之谈”;理由之二及之三“被他们软困”和“怕斗他们不过”便成了主要理由,因此现代点评者往往认为秦明的落草是十分无奈的举动,结合其“灭地竟无声”(容与堂百回本作“也作横亡人”)的悲惨结局,认为从中体现出秦明的梁山生涯是个悲剧。
但也有人认为,宋江把花荣的妹妹嫁给秦明,才是让秦明甘愿归顺的最重要原因,因为从原文推断,慕容知府所杀的秦明“家小”,应该只有其妻,或最多加上其孩儿,并不包括更多的亲属。如果按照这种推断,则秦明是个对婚姻很随意的人,和前妻的感情其实也算不上好,从中更体现出了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