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1.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医疗保险予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1

2.不予报销的范围

1、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急诊除外)。

2、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3、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4、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

5、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2

3.报销比例

1、住院治疗: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60%;

急诊住院:50%;

转诊外地三级医院:55%。

2、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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