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

具有南京市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2、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职工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3、18周岁以下,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婴幼儿;非本市户籍持本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简称“学生儿童”);

4、在宁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等在校学生(简称“大学生”)。

南京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1

2.非本市户籍

1、持南京市居住证且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其持南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宁台胞。

4、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南京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2

3.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根据济南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到帐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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