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隋朝时期开设科举考试以来,科举就成为了但是大部分穷酸知识分子进入仕途一展抱负最主要的途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常常将金榜题名与金钱、权力与利益等物质需求所挂钩。这样的世俗观念深入人心,“作弊”这样一种省时又省力的方法在科考中也屡见不鲜。清军入关后,虽然迎来了新朝代,但是明朝中后期腐朽的官僚主义依旧没能完全摆脱,官宦子弟花钱作弊、科考考官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屡禁不绝。
清顺治十四年,刚建立不久的大清王朝爆发了一件全国震惊的科举舞弊丑闻,先后发生的顺天乡试案和江南乡试案,因为都是在丁酉年间,所以习惯上都成为丁酉科场案,其牵涉官员之广,处决人数之众,朝野影响之大,在封建历史上都是很罕见的。
事情要从顺天府的一次乡试开始说起。明朝对于科举考试惩罚很轻微,很多考官都无视规定公开收受贿赂,顺天府也是其中之一。副考官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要么想要巴结权贵,要么想要贪污受贿,他们公然在考场中相互翻阅试卷,按照事先就拟定好的名单进行选定。
放榜之时,最终上榜的考生,几乎包含了所有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因为过于贪心,而举人名额有限,还导致一部分人花钱贿赂了却没有上榜。考生们不服结果,集体前往文庙哭诉此事,于此同时还参奏给事中任克溥。顺治帝知道此事后震怒,下令彻查。最终在证据属实的情况下,将七名考官斩立决,财产充公,其家人们也都流放辽东尚阳堡。同时,顺治帝亲自为乡试命题,考中的举人们全部重新测试,从中淘汰了25人,他们也接受了应有的惩罚。
在顺天乡试舞弊案被揭发后不久,江南乡试再次出现舞弊案。在这次江南乡试中,顺治帝任命了主考官、副考官以及同考官二十多人,翰林院侍讲方猷担任主考官、翰林院检讨钱开宗作为副考官。任命之时,顺治帝曾当面警告他们要秉公执法,如果徇私舞弊,一定严惩不贷。可惜他们还是辜负了顺治帝的期望。
江南乡试放榜后,有真才实学之士几乎全部落榜,反而一些才学拙劣之人榜上有名。落榜考生们愤愤不平,对出了考场后的考官们进行羞辱。顺治帝得知此事后,亲自对上榜的一百二十名学子进行复试,结果只有一个人三场测试都是优,剩下的考生全部不合格,这个结果简直骇人听闻。经过严查,在在最终证据属实的情况下,两名主副考官被处死,其余十八名同考官都被处以绞刑,家产充公,家人流放宁古塔,八名复试不合格的举人,杖刑40后流放宁古塔。
丁酉科场案几乎蔓延全国,顺天和江南两省最为严重。清朝首开“科场作弊者死”的先例,被处死、死于流放途中的官员超过五十人,被流放者将近千人。这场舞弊案在整个大清甚至是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留下了辉煌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