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文采斐然,他还特别喜欢剑术,任侠是他平生重要追求之一。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在中国历史上,“任侠”精神在战国时期开始发扬,两汉也曾经一度流行。而在唐代社会,特别是初唐和盛唐时期,任侠成为了一种时尚,无论是皇室宗亲、公卿大臣,还是贵族子弟、文人墨客,许多人都有过任侠的经历。
任侠在诗人中更是盛行。陈子昂“驰侠使气,至年十七八未知书。”(卢藏用《陈子昂别传》)韦应物“尚侠,……豪纵不羁。”(《唐才子传》)王维在《少年行》里写道:“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孟浩然在《凉州词》里也说:“坐看今夜关山月,思杀边城游侠儿。”此外,高适、李颀、崔颢、杜甫等人的诗中,也都有对游侠生活的描绘。
可以说,任侠在唐朝社会,是一种非同凡响的行为,是一种带着英雄色彩的光荣行为。
作为一个足以引领时代的时尚达人,“诗仙”李白又怎会落在别人的后面。况且,满怀浪漫情怀的李白天生就是一个侠客。任侠,是李白平生的重要追求之一。
任侠行为,李白是他认真去做的。他“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他自称青年时曾“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少任侠,手刃数人”(《魏颢《李翰林集序》)。李白常带刀剑,大约也懂一些剑术,亲手杀人可能有点夸张,但和后世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相比,是很有侠士风范的。
李白离开蜀地后,“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上安州裴长史书》)轻财好施,正是古代侠客的行为。
重交情,讲义气,也是任侠精神的体现。李白曾和友人吴指南同游楚地,结果吴指南死在了洞庭,李白像死了亲人一样伏尸大哭。过了几年以后,他又亲自前来寻找吴指南的尸骨,“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上安州裴长史书》)直到把朋友的尸骨安葬在鄂城才罢休。他这样的行为,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所描写的侠客行径是多么相似。
李白在《赠崔侍御》一诗里写道:“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可见他和崔宗之的结交,最初也是因为任侠。他和许多朋友都是因任侠而投契,直到安史之乱期间,他还结交着任侠者。在《赠武十七谔》的序言里,他说:“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这个武谔,是李白青年时的任侠朋友,在安史之乱的兵荒马乱中,愿意冒着危险,从战火中护送李白的爱子,可见二人情谊之深,也可见他们的侠义精神。
任侠不仅是李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他诗歌的重要内容。最有名的就是这首《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诗热烈地歌颂了侯嬴和朱亥这样的侠客,赞扬他们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的高尚人格。
李白热烈向往古代侠者的非同凡响的生活,侯嬴、朱亥这样的“千秋二壮士”,就是他理想中的自我形象,再比如这首《结袜子》中的高渐离和专诸,也同样如此:
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
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
李白的任侠诗中,也体现了唐代任侠生活的另一面——纵酒狎妓。比如这首《少年行》: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纵酒狎妓,是唐代士大夫的普遍行为。李白嗜酒,尽人皆知。而侠与酒,也就像鱼和水一样密不可分。清代张潮说:“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没有侠就不能显出酒之烈,没有酒就不能显出侠之豪。酒助长了侠情,几杯烈酒下肚,豪情万丈,正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就如同金庸的小说,如果没了酒,令狐冲、萧峰们的气概怕也要减色不少。
李白的生活,又怎能缺了侠和酒,酒入侠肠,才有了这一首首优美的诗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