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的着装,应当基于统筹的考虑和精心的搭配。其各个部分不仅要“自成一体”,而且要相互呼应、配合,在整体上尽可能地显得完美、和谐。若是着装的各个部分之间缺乏联系,“各自为政”,它哪怕再完美也毫无意义。着装要坚持整体性,重点是要注意两个方面。其一,是要恪守服装本身约定俗成的搭配。例如,穿西装时,应配皮鞋,而不能穿布鞋、凉鞋、拖鞋、运动鞋。其二,是要使服装各个部分相互适应,局部服从于整体,力求展现着装的整体之美,全局之美。
2.在任何情况之下,人们的着装都要力求整洁,避免肮脏或邋遢。着装要坚持整洁性,应体现于下述四个方面:首先,着装应当整齐。不允许它又折又皱,不熨不烫。其次,着装应当完好。不应又残又破,乱打补丁。至于成心自残的“乞丐装”,在正式场合亦应禁穿。再次,着装应当干净,不应当又脏又臭,令人生厌。以任何理由搪塞应付而穿脏衣,都没有道理。最后,着装应当卫生、对于各类服装,都要勤于换洗,不应允许其存在明显的污渍、油迹、汗味与体臭。
3.穿著服装,是人与兽的一大区别。在日常生活里,不仅要做到会穿衣戴帽,而且要努力做到文明着装。着装的文明性,主要是要求着装文明大方,符合社会的道德传统和常规做法。它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忌穿过露的服装。在正式场合,袒胸露背,暴露大腿、脚部和腋窝的服装,切应忌穿。在大庭广众之前打赤膊,则更在禁止之列。二是要忌穿过透的服装。倘若使内衣、内裤“透视”在外,令人一目了然,昭然若揭,当然有失检点。若不穿内衣、内裤,则更要禁止。三是要忌穿过短的服装。不要为了标新立异,而穿著小一号的服装。更不要在正式场合穿短裤、小背心、超短裙这类过短的服装。它们不仅会使自己行动不便,频频“走光”、“亮相”,而且也失敬于人,使他人多有不便。四是要忌穿过紧的服装。不要为了展示自己的线条而有意选择过于紧身的服装,把自己打扮得像“性感女郎”,更不要不修边幅,使自己内衣、内裤的轮廓在过紧的服装之外隐隐约约。